日本土地面積約有三十七萬八千平方公里,
人口約為一億二千五百萬人。日本目前之經濟和科技能躋身於世界先進國之林,在於全民化民主教育之 普遍推行,以及教育與學術研究機構之充分配合。日本之教育正朝著自由化與國際化方向邁進,而教育
改革及擴大國際交流等政策,甚獲國際間之重視,也深值我國借鑑之處甚多。日本之教育制度採美國制 ,與我國一樣,滿六歲後,才能入小學,小學教育為六年,中學係三年,總計九年為義務教育期間,高
中三年、短期大學二年、大學四年、大學碩士課程二年、大學博士課程三年。
日本係屬先進國家、經濟發達、社會繁榮、學術自由、一九九四年有來自世界各國持有一年簽證之五
萬六千餘名留學生,其中我國留學生則有五千六百四十八名﹝持六個月簽證之就學生不包括在內﹞, 日本為促進國際化,預定於西元二千年時將招收留學生十萬人。一九九五年經文部省認可之大學總
計有五六六所﹝國立九十八、公立五十二、私立四一五、其他一﹞,短期大學則有五九六所﹝國立三十六、公立六十、私立五百﹞。各級學校新學期均自每年四月一日開始。上述各級學校相關資料均
登載於日本文部省高等教育局發行之「全國大學一覽」暨「全國短期大學•高等專門學校一覽」,可向教育部留學生資料服務中心查詢。
日本之國、公立大學及部份少數私立大學之入學考試係採統一考試,即分第一次基礎學科﹝國語、英
語、數學﹞及第二次專門學科﹝因各校學科系而異﹞等兩階段考試,考生可依第一次考試成績參加適合自己成績與性向、興趣之多所大學•科系之第二次考試﹝日期由學校決定﹞,作為大學入學成績
評量的依據,使考生有更多的選擇機會,以避免「一試定終身」之不正常現象。其他未參加統一考試之私立大學均自行單獨招生。留學生之入學考試則由各校另訂外國人留學生選考辦法個別行之,不
必與日本人學生一起參加入學考試。
日本學位之授與大致同於我國,即學士、碩士﹝修士﹞與博士﹝課程與論文兩種﹞等三類,另於一九
九五年起,短期大學畢業生授予「準學士」,專門學校專門課程畢業生授予「專門士」。夜間部﹝稱二部﹞大學同日間部一樣修業四年,大學通信教育學部畢業生之學歷同等於一般學部畢業生,未予
區別。
日本之大學可分為一般大學與短期大學兩大類,每類各有國立、公立、私立之分。各大學
因形態與規模之差異,各有其特色。各大學核發入學許可證的審查方法,均有不同方式。